记者 李雁争
中国环境规划院战略部环境预测室主任、国家环境经济政策项目绿色证券专题组副组长蒋洪强21日在北京表示,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绿色证券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对在节能减排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和表率的上市公司,在投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蒋洪强是在21日召开的“绿色证券与公众参与研讨会”上做出以上表态的。他说,绿色证券政策自2008年2月起实施以来,对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都带来了深刻影响。
蒋洪强透露,根据现有的规划,对于绿色证券的三个重要构成,环保核查要“进一步完善”、对环境信息披露要出台具体《办法》,对环境绩效评估要“研究与试点”。
根据蒋洪强的调研,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要在5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是细化"双高"行业的分类。对目前的13个“双高”行业,需进一步细化分类,使每一家拟上市公司都能找到自己对应的产品或工艺。
其次是完善专家评议机制。原有的分散的专家评议机制已不能适应更高的要求,为保证客观公正和时效性,需要建立一支稳定的专家队伍和专门的机构来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是建立和完善培训机制。对出台的有关新办法、新规定,需要由专门机构和专家定期开展针对申请上市和再融资企业以及相关技术支持单位的环保核查培训;第四是建立和完善上市保荐机构约束机制。为了防止弄虚作假,应通过立法明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机构的相关责任,并设立问责机制。
蒋洪强还提到,环保核查制度还应包括适当的激励。对环境表现良好,在节能减排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和表率的上市企业,应在投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蒋洪强透露,为了规范企业行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办法》也将尽快出台。具体内容包括,披露内容、形式、程序的规定,各方责任与义务的规定,奖励与处罚规定等。
据统计,2006年的上市公司年报中,仅有50%的上市公司进行了环境信息披露,且绝大多数披露都是定性描述,有用信息量较小,一些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公司也未及时披露。这些行为亟需进行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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