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企业报》
编者按:
经过5个月的调研、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定,“07/08跨国公司十大社会责任缺失案例”出炉。
这次评选始终以开放、理性、客观为基本原则,为搞好评选,做了认真和严肃的筹备工作。首先于4月11日公布了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缺失“LCL5+1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参考了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美国《BusinessEthics》、加拿大《CorporateKnights》以及评级机构Repu-Tex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果,从非法用工及侵犯员工合法权益、产品质量、违规经营、诚信缺失、重特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恶劣影响力六个方面,来认定相关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其中,在打分操作时,某企业只要有1至5项中任一违反企业社会责任的案例发生,就可认定该企业已责任缺失。然后再拿该项与第6项结合,综合考评其责任缺失程度。4月22日,17名当前在我国研究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权威的专家学者组成了“《中国企业报》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研究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专家此次参考公众投票情况,对20个初选案例进行了投票,最终产生了十大社会责任缺失案例。
我报再次强调,“07/08跨国公司十大社会责任缺失案例”推选不是想跟哪个企业过不去。我们始终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建设性的研究这些社会责任缺失案例本身及其责任缺失的根源,为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进步、为我国经济建设的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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