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企业报》 2008-5-9
连日来,有13家跨国公司在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布上涉嫌采用“双重标准”而广受质疑。情况究竟是怎样的?本报记者本周采访了这13家企业,除了道达尔、日产汽车、宝马以外的10家公司都及时对记者的问题给予了回应
对于很多跨国公司而言,在中国越来越多的指责让它们难以理解。
绿色和平组织日前在北京发布调查报告,称其历时7个月调查的28家世界知名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布情况不尽如人意,其中有13家企业有中国以外地区的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布,却惟独“遗漏”中国,涉嫌采用“双重标准”。这13家企业是:埃克森美孚、通用汽车、皇家壳牌石油、丰田汽车、道达尔、通用电器、福特汽车、日产汽车、日立、雀巢、巴斯夫、宝马和东芝。
本报记者与这13家企业取得了联系,截至发稿时止,除了道达尔、日产汽车、宝马以外的10家企业都及时对记者的问题给予了回应。
跨国公司身陷“环保门”
绿色和平组织对外公布的调查结果称,在企业官方网站上,28家企业除波音公司外都公开了全球性或者地区性污染物排放信息。只有6家企业公开了其在中国的污染物排放信息。其余22家未公布中国污染物排放信息的企业中,有13家企业在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方面对中国有双重标准的行为:他们在其网站上公开了在中国以外其他具体国家或地区的污染物排放信息,但是没有公布在中国的污染物排放信息。
该组织项目主任刘立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本次调查所选取的28家企业都是在中国设有生产型工厂的跨国公司。调查中,松下等6家公司虽然有中国的环保信息,但找起来颇费周折。索尼公司的中国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布在其英文网站上,甚至没有明确说明是中国,而仅仅在最后注释“资料中的东亚地区指的是中国”。
记者也注意到报告中,以丰田汽车为例,在中国的环境信息为空白,而其在欧洲的报告内容包括欧洲5家工厂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浓度与总量、能源消耗量、用水量、废弃物排放总量等信息。
据介绍,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采用的方法是浏览公司官方网站,查找分析相关信息。为避免遗漏,该组织还向受调查的28家企业发放问卷,并预留1个月的回复时间。刘立灿说,最后共收到了6份答卷,而包括GE在内的3家公司发回的仅仅是公司相关报告,没有回答问卷的问题。
刘立灿同时也承认相对于这13家企业,另外9家企业如波音、三星等没有在任何地区单独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的问题可能更严重。至于为什么仅仅盯住这些没有在中国发布污染物排放信息的公司,他表示这是出于对公众知情权的考虑。
“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的被调查公司都有公布全球性或地域性的污染物排放信息,这证明这些公司应该有能力了解并有意识向公众发布包括污染物排放在内的环境信息,但是他们大部分在中国却选择了不这样做。”刘立灿说,“我们呼吁所有企业,尤其是跨国大企业尽快在中国主动全面公布环境信息,加大透明度,积极保障中国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绿色和平组织也将继续关注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表现,并且希望公众和我们一起监督企业的污染情况。”
跨国公司回应“双重标准”
至截稿时止,共有埃克森美孚、通用汽车、皇家壳牌石油、丰田汽车、福特汽车、通用电器、日立、雀巢、巴斯夫和东芝等10家企业回应了记者的问题。日产汽车表示没有接到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函,对于绿色和平组织的报告也毫不知情,所以无法对记者的问题给予回应。所有回复本报记者的跨国公司都否认自己在污染物排放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着“双重标准”,并表示自己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符合国家标准,并努力推进环保事业。它们表示尊重中国公众的信息知情权,并且将根据中国的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国公众的这一权力承担应尽的义务。
丰田汽车的牛煜告诉记者,目前丰田在中国主要进行三项业务:混合动力汽车、环保工厂以及环保公益活动,丰田一直都很注重环境保护。从去年开始,丰田开始和其在中国的合资工厂进行污染物排放信息的统计,预计不久之后就可以开始向公众公布这项信息。
壳牌中国集团公共事务董事刘小卫向记者表示,壳牌一直把环保当做指导企业处事方式的原则之一,壳牌中国在国内的很多合资或独资公司都在网站上公布其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但是刘小卫同时也承认,对于壳牌来讲实现每个企业都公布其污染物排放信息还不太现实。壳牌目前在140多个国家设有企业,而在中国设立的企业数量也很多,有的企业壳牌并没有控股权,无法决定是不是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有的子公司只有几十个人,统计污染物排放信息不太现实。而且污染物排放信息牵扯到公司的商业机密,如果对公众公布可能损害公司的商业利益。
刘小卫表示,目前来说,2008年5月1日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并没有强制性要求所有企业必须公布其污染物排放状况,只是对企业公布污染物排放信息采取了一种鼓励的态度,只是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强制要求其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
同时壳牌中国不是一个在中国上市的上市公司,在公司层面上,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要来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刘小卫表示一旦中国的政策法规要求公司必须公布污染物排放信息,壳牌中国一定会按规定行事。
褪去光环的跨国企业
对于为什么近来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被媒体所诟病,记者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道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他告诉记者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有了可以和跨国企业相抗衡的经济实力。跨国企业的耀眼光环在逐渐褪去,而一向被当做范本的跨国企业一旦暴露出一些问题,很容易被无限制的扩大,而目前高涨的民族情绪也推动了这一点。所以跨国公司的一些不足之处很容易被别人攻击。
这位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企业与跨国企业相比,在不少方面还是不太成熟的,现在中国政府应该致力于制定一个好的游戏规则,给同台竞争的跨国公司和本土企业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
而就目前来说,2008年5月1日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依然有很多不足之处。办法中有两条规定引人注目:环保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部门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环保部门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然而,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楠“不客气”地说:“这个办法还太粗,很多规定还不具有足够的可操作性,还很模糊,更多的是原则性规定。”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也表示:“我国有很多环保的法律规章都形同虚设,这个新施行的办法也面临着这样的可能。”
如何获取并向公众发布准确而有效的环境信息和数据,以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诉权,是环保部门和众多NGO面临的一个困境。
世界银行资深经济学家王华博士说,“我们在推动独立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也就是完全市场化的操作,如果它出来的数据跟政府和企业有出入,那么舆论可以对政府和企业形成压力。”
马军称,鼓励主动公开的好企业的代价是高昂的。“但是地方政府要明白,中国不可能永远是跨国大企业的投资天堂,即使做世界生产区也要做清洁生产区。”(蒋毅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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